
麥寮離婚證人
協議離婚需要兩位年滿18歲、具完全行為能力的人擔任證人,並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,且證人必須親見或親聞雙方有離婚真意。證人可以是親友,也可以不認識,重點在於證人確認了雙方的離婚意願,但並不需要陪同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。
我們的離婚證人服務人員,都是品德優良,無任何前科記錄,在協助當證人離婚見證時,並主動出示身份證,以便核對。不管到府或是約戶政事務所辦理或律師事務所,嚴格要求保護當事人的秘密,確保當事人權利。
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,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且必須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之人,在法律上才有效力。
有些人便宜行事,用郵寄方式,用廉價幾百元,直接寄書面簽名過去,這種在法律上沒有實質效力,請要離婚者要多留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