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離婚證人

我們的台北離婚證人服務人員,都是品德優良,無任何前科記錄,在協助當證人離婚見證時,並主動出示身份證,以便核對。不管到府或是約台北戶政事務所辦理或台北律師事務所,嚴格要求保護當事人的秘密,確保當事人權利。

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,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且必須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之人,在法律上才有效力。

有些人便宜行事,用郵寄方式,用廉價幾百元,直接寄書面簽名過去,這種在法律上沒有實質效力,請要離婚者要多留意。

離婚到戶政事務所登記,需準備什麼資料?

1.身分證(建議必帶);2.印章;3.身分證用2吋大頭照1張(換發標準2年);4.協議書3份(男女各留1份,1份給戶政) ;5.戶口名簿。

辦理離婚手續見證人要到場嗎?
證人是可不用陪同,證人見證簽完名後,離婚證人不用一起跟去登記,只要當事人雙方,拿離婚協議書跟相關證件,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就可以。

子女親權(俗稱監護權)歸誰?
雙方如果有共同子女並未成年,必須約定子女的親權,有三種選項:1.共同,2.歸男方,3.歸女方。主要是在子女未成年時,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由誰負責及決定。

離婚為什麼要見證?
離婚為什麼要見證?見證的用意,最主要是確認當事人雙方離婚之意,見證的過程最好2位當事人都要能出席,見證地點沒有限制。證人雖與原告素不相識,然並不影響兩願離婚之效力。

離婚證人QRcode

預約證人費用:1人1,500元,2人2,600元。

非預約證人費用:1人2,000元,2人3,600元。

服務專線:0928-857-969

LINE ID: divorce24

松山區戶政事務所
10566臺北市八德路4段692號4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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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49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6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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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63臺北市中正路439號3樓

北投區戶政事務所
11230臺北市新市街30號3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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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證人費用:1人1,500元,2人2,600元。

非預約證人費用:1人2,000元,2人3,600元。

服務專線:0928-857-9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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