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安平離婚證人

我們的安平離婚證人服務人員,都是品德優良,無任何前科記錄,在協助當證人離婚見證時,並主動出示身份證,以便核對。不管到府或是約安平戶政事務所辦理或安平律師事務所,嚴格要求保護當事人的秘密,確保當事人權利。

依民法第1050條規定,兩願離婚,應以書面為之,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,且必須親見或親聞雙方當事人確有離婚真意之人,在法律上才有效力。

有些人便宜行事,用郵寄方式,用廉價幾百元,直接寄書面簽名過去,這種在法律上沒有實質效力,請要離婚者要多留意。

臺南市安平戶政事務所安平辦公處     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8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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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約證人費用:1人1,500元,2人2,600元。

非預約證人費用:1人2,000元,2人3,600元。

服務專線:0928-857-969

LINE ID: divorce2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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